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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May, 2021

「心裡的大力」



曾經認識一位主内姊妹,她趕着要開車到一個地方,誰知那時候車子卻壞了。她自己對汽車一竅不通,但她記起爲人按手禱告的奇妙經驗,於是,她按手在汽車上,爲它禱告。可是,神沒有應允這姊妹所想所求的。
 

3:14-21是一段保羅為信徒的祝禱文。在禱文的末段,他以一個讚頌來結束:「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,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。」(20節)這節經文成爲鼓勵弟兄姊妹積極祈禱的基礎。 

到底這經文與禱告有何關係?讓我們從神的能力看起。神是一位「運行
大力」的神,可以成就一切超過人所求所想的。「大力」原文這字成爲現今英文的炸藥(dynamite)一詞,是指能力或力量。有聖經學者認為這能力是指復活的大能,有的說是創造的能力。無論如何,最重要的是,神的能力是可以化腐朽為神奇。神說「要有光就有光」(創1:3),祂的說話使死人復生(約11:38-44)。 

保羅說這股力量「在我們心裡」,要注意原文並沒有「心」這個字;不過,最主要所指的是這能力是在我們裡面的意思。在我們「裡面」和「外面」是不同的。有時有些教導特別以這經文為基礎,強調大能的神可以改變人所遭遇的各樣處境,例如:改變天氣、交通,或改變上司、配偶、子女的態度;又或者是使手術成功、無病無痛等等。然而,保羅很清楚在這裡說,神的大力是在我們「裡面」,而不是在「外面」運行。明顯,他所指的是神在我們生命裡面的工作,要把我們的心志改換一新。

你盼望神如何運用這「裡面」的大力,來更新你的性情,突破你的習慣,擴闊你的視野,滿足你的想望,達成你的使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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