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保羅提醒屬神的人要「察驗」及「明白」主的旨意(弗5:10, 17),那麼我們該如何尋求神的旨意?
曾有網上資料說,每人每日要作約35,000個決定。不論這數字能否確實,但根據2007年美國Cornell University的研究,我們每天便要作226.7個與食物有關的決定了。事實上,我們每天最終都會作出無數的決定,當中很多或許沒有經過深思熟慮,僅是我們認為最舒適和自然的選擇而已。況且,許多甚至不是決定,而是我們避免作出決定後,情況迫使下得出來的結果。
作為基督徒,我們應如何作出合神心意的決定?上次我已提出一些尋求神旨意時可依循的思想方向,今次我們一起看看屬靈前輩或守望者之印證的需要。有人會問,尋求神的旨意不只是我與神的事嗎?為何我需要與他人來一起尋求神呢?簡單有兩個原因。
第一,保羅在以弗所書第5章談及察驗神的旨意時,比對光明與黑暗、良善與邪惡的本質及結果(弗5:8-14)。既然信徒活在光明裡,合神心意的決定也應在光明中進行。所以如果在尋求神的旨意當中,能與可信的守望者分享,一起交托在主的手裡,便避免作出「暗昧無益」的決定。
第二,由於撒但也可裝作光明的天使(林後11:14),令一些不是出於神的事情看似美好;而且,正所謂「當局者迷」,我們很容易把自己的意願看成是出於神的,結果誤解為神的心意。所以,有其他人在旁提點、一起分辨,便叫我們免跌入這些陷阱裡。
你有哪些事需要尋求神的旨意呢?你可有一些屬靈導師或守望者與你一起尋求神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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